宝泰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011证券简称:宝泰隆编号:临2017-051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31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31日 至2017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号 议案名称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孙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向七台河汇鑫小额 √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关联交易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临2017-049、050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焦云、焦贵金、焦岩岩、常万昌、宋希祥、周秋、焦阳洋、孙明君、杨连福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 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011 宝泰隆 2017/5/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7:30-8:30。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 五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维舟、唐晶 3、联系电话:0464-2915999、2919908 4、传真:0464-2915999、2919908 七、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5日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 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孙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向七台 河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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