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南: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目 录 独立董事汪军民2018年度述职报告---------------------------1独立董事童宏怀2018年度述职报告---------------------------4独立董事陶宝山2018年度述职报告---------------------------8 独立董事汪军民2018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18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在2018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18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2018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共召开了12次,本次亲自出席会议12次。 2、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2018年度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共召开了2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1次。 二、2018年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董事会会议届次 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8年2月26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情况的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内部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 2018年4月25日 次会议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公司签 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 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使用 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8年5月8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 二次会议 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2018年5月23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 三次会议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8年7月25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四次会议 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018年8月15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 五次会议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8年8月28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六次会议 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大东南 2018年12月14日 八次会议 万象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26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土地使 九次会议 用权及厂房事宜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履行职责情况 1、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和重大事项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做出判断,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且严谨地行使表决权。 2、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其他委员根据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在专业领域为公司做了很多指导性工作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本人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严格监督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保证2018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报告期内,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3、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各项议案,不受公司的主要股东的影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五、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4、本人联系方式:Wangjm0609@sina.com。 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谨慎、独立、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的了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使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18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汪军民 2019年6月28日 独立董事童宏怀2018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18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在2018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18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2018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共召开了12次,本次亲自出席会议10次,其余2次会议本人委托陶宝山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5、2018年度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共召开了2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1次。 二、2018年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董事会会议届次 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8年2月26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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