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9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2020 年 8 月 25 日,公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潘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增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峰,男,汉族,1963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材料物理 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工程师、厂长。1996 年 7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5 月起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起任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潘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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