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关于取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7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并于2020年8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6)。 由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部分提案尚需进一步完善和修改,公司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后决定暂时取消部分提案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待修改完善后另行召开股东大会予以审议。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25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7日 二、取消提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提案名称 (原)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1 《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提案2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3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提案6 的议案》 2、提案取消原因 由于上述提案需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为避免修订进展的不确定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出于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拟暂时取消上述提案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待修订修改完善后另行召开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本次取消提案的原因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除上述取消提案外,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 四、取消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0年8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第1项和第2项提案已经2020年8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3项提案已经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2项、第3项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 2.00 的议案》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 √ 3.00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8月20日9:00~17:00 2、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 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 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 (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8月20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座20层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欧阳铭志、程青民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0”,投票简称为 “格 林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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