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6月17日,满载着100个标箱日用商品的X9216次班列,从铁路义乌西站启程,一路西行驶向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值得关注的是,搭乘这趟班列的除了一些日用商品外,还有一批锂电池电钻、电锯等消费型锂电池货品也混装其中。
由此,长三角地区的中欧班列,首次实现了消费型锂电池货品,与普通日用品在同一集装箱内混装运输。
需要提及的是,出于安全考虑,以往消费型锂电池货品的出口,都需要单独装载于同一集装箱内,而创新混装模式,使班列货物配载更灵活,也更契合部分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同时,铁路、海关及相关单位按照运输条件检查检测报告,核对锂电池型号,指导客户装箱,加强安全防控措施,确保运输全程可控。
具体来看,“混装运输”打破了过去消费型锂电池货品“专箱运输”的限制,可以提高相关企业发货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升我国消费型锂电池货品的出口竞争力。
从锂电池角度来看,此次实现货品“混装”,不仅表明我国在制定锂电池货品铁路运输国际规则方面取得更高话语权,而且,未来或将推动更多国家接受混装标准,从而形成全球锂电池货品运输新范式。
从下游应用来看,混装运输使中小外贸企业获得更大的物流便利性,预计将刺激消费型锂电池领域持续创新,进一步打开消费型锂电池的增量市场空间。同时,高安全性和安全认证要求,将倒逼锂电企业不断提高锂电池质量,以更好地满足市场和运输需求。
从市场方面来看,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境内已有128个城市开通了中欧班列,共通达欧洲26个国家的229个城市,以及11个亚洲国家超过100个城市。
此次首列混装班列开往哈市克斯坦阿拉木图,意味着我国消费型锂电池货品借助这一创新运输模式,正加速进入中亚市场,同时,有望进一步开拓中欧班列沿线上更多市场,而我国锂电池也将间接获得更广阔的“出海”通道。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