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全体出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玉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程序和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公司《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三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为鑫三力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本次为续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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