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37:亿晶光电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23 08:00:00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亿晶光电能源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亿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9.56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99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管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合同管理、物资及服务类采购管理、财务报告和结账管理、费用管理、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股权类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类投资管理、销售与收入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及设备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业务和管理活动。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销售业务:包括销售计划管理、客户管理、销售定价、销售发货与收入确认、销售发票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的政策及程序。(1)销售业务:包括销售计划管理、客户管理、销售定价、销售发货与收入确认、销售发票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的政策及程序。

  (2)采购业务:包括采购计划、供应商管理、请购与审批、采购合同、采购验收、采购付款管理的政策及程序。

  (3)资金管理:包括筹资、投资项目的制定与审批、银行账户管理、银行收付款管理、银行对账管理、员工借款管理、票据管理等政策和程序。

  (4)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与存货的接受、验收、领用、发出、盘点、折旧、报废、成本核算的政策与程序。

  (5)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订立、审批、档案管理工作、客户资信管理、印章的保管与使用等政策和程序。

程序。

  (7)人力资源:包括人力需求计划和人才招聘管理、员工转正及职级调整、劳动合同、员工培训与考核、工资计算和发放、员工离职管理等政策和程序。

  (8)财务报告:包括静态数据维护、会计核算管理、财务结账、关联交易、财务报表的编制、财务分析报告、会计档案的管理等政策及程序。

  (9)全面预算:包括预算编制与审批、预算执行与监督、预算调整等的政策和程序。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的3%

                                          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3%    资产总额的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资产总额的3%

营业收入总额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0.5%

所有者权益总额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1%

说明:

  具体操作时,选取评估年度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股东权益总额四项缺陷定量标准中的最小值作为最终缺陷定量标准。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
                为;(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
                和超过重大错报标准,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
                认定为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
                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
                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损失≥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3%<损失<利  损失<利润总额的3%

                                          润总额的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
                受到处罚;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
                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
                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但不够完善;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一般失误;违反
                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未建立反舞弊制度程序和控制措施;重要业务制度或系
                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
                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针对本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需要不断的进行规范和更新;公司内部报告的各项分类分级管理以及传递有待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发展需求,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岗位有计划的进行轮岗,积极推行轮岗换岗;需要进一步强化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人才的需求计划,完善多级人才培训体系。

  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内部报告的管理与传递;加大力度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准则,实现公司员工整体能力的提升;对于运行一般缺陷要求相关的业务部门立刻整改或采取替代措施,针对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并明确整改期限。经过整改,公司发现的上述内部控制缺陷均得到了改进和完善。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8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号),认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在有关重大仲裁事项及股权转让事项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违规事实。

  为此公司已经在内部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学习和理解,加强完善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业务流程,本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19年,公司将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强化内控监督职能,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围绕企业战略目标,通过常态化的风险管理及内控工作,有效管控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的发展。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荀耀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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