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摩托: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先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先认可意见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先认可意见 致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收到贵公司将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我们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的分析: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先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先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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