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亿纬锂能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9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 2、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12个月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金管理活动。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现金管理活动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评估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中信证券对本次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作为亿纬锂能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征源 史松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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