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关于签署储能电站基金相关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10 08:05:00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7-002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储能电站基金相关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合作事项,双方后续将另行签订具体的协议进行约定。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尚未确定具体项目,暂时无法预计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3、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均在正常推进中。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或“乙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共创价值、共谋发展”的原则,就储能电站基金、综合授信等业务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银企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核心专长,不断拓展、创新合作领域,并于 2017年1月9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公司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26、528号

    成立时间:1994年06月21日

    负责人:劳新江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2、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的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3、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不存在关联关系。

    4、该合作事项尚需获得乙方有权审批机构审批通过。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储能电站基金合作:

    1、双方同意联合发起设立南都电源储能电站基金,重点用于甲方在储能领域电站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2、基金规模:第一期基金出资总额拟为人民币50亿元。

    3、具体框架性条款:

    基金名称:南都电源储能电站基金(暂定名)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型基金

    基金规模:首期基金总规模50亿元(暂定)

    基金投向:重点支持南都电源在储能领域电站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出资情况:乙方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LP)出资额不超过80%,甲方作为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出资额不超过20%,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乙方和甲方

分别指定建银城投(上海)环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梵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拟设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实行基金的双GP管理;根据基金分期投资情况,乙方优先级LP出资与甲方劣后级LP出资同步到位。    基金存续期:期限不超过10年。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设立不同的期限。基金运营管理和决策机制概述:基金采取直接投资的方式进行,同时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项目立项、投资及退出等相关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各出资方协商决定。

    付息方案:基金每年按照一定收益率向优先级投资人兑付收益。

    退出形式:项目基金到期后,可采取多种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本基金运营产生的现金流进行回购、资产证券化、上市公司收购等方式。

    保密和违约责任: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履行本协议所涉及的资料、数据和相关信息保密工作;若该项目最终未获乙方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同意的,不构成违约,且相关约定事项以甲方、乙方最终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为准。

    (二)其他: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综合授信服务、理财产品服务、债券承销服务及其他个性化金融需求服务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自2016年起,公司“投资+运营”的储能系统商用化模式进入加速拓展期,新的系统解决方案不断推出,目标用户及应用市场也不断扩大,目前签约项目陆续投入建设和运营。

    本次成立的电站基金作为投资方,投资于公司的储能电站建设,可满足公司未来二至三年储能电站的建设需求,有助于加速公司储能电站商用项目的市场拓展、规模扩张和落地,推动公司商用储能电站迅速发展,并将对公司未来几年储能业务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 重大风险提示

    本合作协议系合作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细节和项目的落地,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并另行签订具体协议。双方已就本项目的实施和落地成立了协调小组,并各自指定相应的部门进行对接,共同推进合作事项的实施和落地,但最终仍需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该合作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0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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